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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福清卫生学校(闽江师专福清校区)实验楼教室门等采购含安装项目方案征集公告

作者:    信息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23-09-25

我校实验楼等多处房间(教室)门(以现场勘查数量为准)为木制材料,使用年限久且受虫蚁噬咬,破损严重,拟进行全部更新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制作方案和报价,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加征集。我校将择优选用并作为最终采购或招标的依据。

一、资质要求及相关材料

1.报名人有效的《法人营业执照(副本)》复印件、《企业机构代码证》和《税务登记证》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2.报名人法人授权书原件(方案投递人如为法人的无须提供)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。(详见附件1)

3.不接受联合体报名。

二、报名须知

1.提供资质要求及相关材料中的纸质证明材料。

2.各类证书及其他纸质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在复印件上注明“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”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。

3.参加方案征集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,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。我校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,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,我校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。

4.方案征集公示时间:2023年9月25日至9月27日。

5.本次方案征集报名材料仅接收快递(顺丰或京东快递)方式寄达的文件材料。收件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福清海口镇新山路1号福清卫生学校总务处,收件人:游老师(0591-62833163),收件截止时间:2023年10月7日下午12:00时(北京时间)。逾期寄达的报名材料概不接受。

6.现场勘查时间2023年10月8日上午10:00时,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福清海口镇新山路1号福清卫生学校总务处1,过期不候。

7.参与本次征集的方案所有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。征集单位有权使用、修改应征单位递交的方案并可以通过传播媒介、专业杂志、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、展示或评介征集到的方案。

8.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;应征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。

9.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。

10.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“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,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。”

三、方案和报价材料要求

1.方案中应提供报名单位地址、联系人姓名、联系电话号码。

2.提供设计方案的纸质图纸(整体平面图+型材截面图,图纸应清晰,参数标清晰)、详细设计方案和资料、现场安装说明和所使用材料和配件的名称、详细技术参数、功能说明、相关实物图片(彩照)等书面材料,并加盖公章。

3.提供设计方案的报价明细表(报价单内容包括所有使用的主材和辅材单价、数量、规格尺寸、金额、且包括货物到达交货地点所需的运杂费、保险费、安装、调试、税费以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),并加盖公章。

4.本次方案征集方案和报价材料仅接收快递(顺丰或京东快递)方式寄达的文件材料。收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下午15:00时。收件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福清海口镇新山路1号福清卫生学校总务处,收件人:齐老师(0591-62833166)。

福建省福清卫生学校

2023年9月25日

 

  • 附件【附件1.doc】已下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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